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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描述 富山县事件“骨痛病事件”,是指1931年于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发生的一起土壤污染公害事件。在日本富川平原上有一条河叫神东川,贯穿富山平原,注入富山湾。这条河不仅是居住在河流两岸人们世世代代的饮用水源,也灌溉着两岸肥沃的土地,使之成为日本主要粮食基地。多年来,两岸人民用河水灌溉农田,使万亩稻田飘香。自从三井矿业公司在神东川上游开设了炼锌厂后,发现有死草现象。 20世纪初期开始,人们发现该地区的水稻普遍生长不良。1931年又出现了一种怪病,患者大多是妇女,病症表现为腰、手、脚等关节疼痛。病症持续几年后,患者全身各部位会发生神经痛、骨痛现象,行动困难,甚至呼吸都会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到了患病后期,患者骨骼软化、萎缩,四肢弯曲,脊柱变形,骨质松脆,就连咳嗽都能引起骨折。患者不能进食,疼痛无比,常常大叫“痛死了!痛死了!”有的人因无法忍受痛苦而自杀。 1955年以后就流行一种不同于“水俣病”的怪病,对死者解剖发现全身多处骨折,有的达73处,身长也缩短了30cm,这种起初不明病因的疾病由此得名为“骨癌病”或“痛痛病”(Itai-Itai Disease)。1946一1960年,日本医学界从事综合临床、病理、流行病学、动物实验和分析化学的人员经过长期研究后发现,“骨痛病”是由于神通川上游的神冈矿山废水引起的镉中毒。 直到1963年,方才查明,骨痛病与三井矿业公司炼锌厂的废水有关。原来,炼锌厂成年累月向神东川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金属镉,农民引河水灌溉,便把废水中的镉转到土壤和稻谷中,两岸农民饮用含镉之水,食用含镉之米,便使镉在体内积存,最终导致骨痛病。有报道说,到1972年3月,骨痛病患者已达到230人,死亡34人,并有一部分人出现可疑症状 (二)危害与影响 由于工业的发展,富山县神通川上游的神冈矿山从19世纪80年代成为日本铝矿、锌矿的生产基地。神通川流域从1913年开始炼锌,“骨痛病”正是由于炼锌厂长期排放的没有处理的含镉废水污染了周围的耕地和水源而引起的。用这种含镉的水浇灌农田,稻秧生长不良,生产出来的稻米成为“镉米”。“镉米”和“镉水”把神通川两岸的人们带进了“骨痛病”的阴霾中。 镉(Cd)不是机体必需的元素,镉化合物都有毒性。在所有的污染元素中,镉以移动性大、毒性高成为最受关注的对象之一。镉的毒性作用机理非常复杂,它既可以与机体重要的功能蛋白、酶类的功能基因(如巯基)等结合,影响机体内正常的生理过程,又可以与核酸作用,导致遗传物质的损伤。镉对人类健康和动物的生存所造成的威胁,已引起许多生态学家、流行病学家、内分泌学家和毒理学家关注。最近的研究表明,一般人群中的低剂量镉环境暴露即可引起肾功能损伤、骨密度降低、钙排泄增加及生殖毒性。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镉对肾功能的影响 肾脏是镉的主要靶器官之一。在低镉浓度时,肾功能最早出现不良反应,即肾功能异常是镉暴露的临界效应。镉对肾脏毒性作用的特征表现为高钙尿及低分子蛋白尿。高钙尿是镉引起肾损伤中最明显且最早出现的一种征象。镉在肾脏中持续性累积,造成肾脏功能损伤及形态的改变,抑制细胞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基因表达,导致SOD酶活性下降,线粒体受到损伤,成为肾病发生的病变基础。 2.镉对骨的影响 镉对机体健康最严重的危害是对骨的影响。研究表明,较低的环境镉暴露就会影响到骨。镉对骨的毒害作用主要表现为骨质疏松、骨软化症及骨折。其机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抑制骨钙沉积,导致骨矿化障碍;另一方面增强破骨细胞活性,导致骨钙溶出增加。 3.镉对钙代谢的影响 钙代谢紊乱是镉毒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表现为肠钙吸收减少,尿钙排泄增加,机体处于负钙平衡,出现骨软化和骨质疏松。 4.镉对生殖系统的影响 镉易积聚在动物的性腺组织中,对哺乳动物的生殖系统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镉可引起雌性哺乳动物的卵巢病理组织学改变,造成卵泡发育障碍,可抑制卵巢颗粒细胞和黄体细胞类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卵巢内分泌功能,可干扰排卵和受精过程,引起暂时性不育。此外,镉还能影响垂体的内分泌功能,对雌激素受体、孕自同激素受体及其基因表达产生干扰。母体内蓄积的镉可通过血胎盘屏障损害胎儿或通过乳汁危害哺乳期幼儿的健康,使胎儿或幼儿在生命的起始阶段就从血液或乳汁接受镉毒害。 5.镉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镉是心血管系统疾病不可忽视的危险因素,它对心血管系统的损伤包括造成动脉硬化、高血压和心肌病等。动物实验和人群调查证明,镉可引起各种心血管系统障碍,并可对心肌和心血管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6.镉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镉能破坏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诱导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引起大脑的形态学改变,造成智力损伤。它可影响神经递质的含量、脑内酶的活性,干扰神经内分泌系统,影响激素的释放及在靶器官的效应,影响神经细胞的活动及神经系统的传导能力,引起动物出现一系列神经行为学改变。 7.镉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镉对哺乳动物具有较强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镉可引起肺、前列腺和睾丸的肿瘤。它对人的致癌作用主要集中在生殖腺,特别是前列腺。镉的致癌作用与其损伤DNA和影响DNA的修复有关,它能引起DNA单链断裂,并损害DNA修复系统,导致细胞凋亡。 8.其他危害 肝是镉储存的主要器官之一,镉对肝有明显的毒害作用。动物试验中,镉经腹腔注射与经口饲喂,均发现了肝脏的形态学改变,以及某些肝脏酶活性的改变。镉还能导致贫血。镉不直接作用于血红蛋白,但能干扰食物中铁的吸收,减少骨髓造血中铁元素的可利用性,从而造成贫血。镉对听觉系统也存在一定的影响。某些工业强国的高耳聋发病率以及重金属镉损害听力的相关报道显示,长期暴露在镉污染环境中引起机体内镉蓄积,血液中大量游离镉进入到全身各脏器的组织细胞中,并穿越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构成对中枢神经系统特别是海马体和大脑皮层听觉区中枢听觉神经元的损害。 (三)应急处置 1961年,富山县成立了“富山县地方特殊病对策委员会”,开始了调查研究。1967年研究小组发表联合报告,表明“骨痛病”主要是由于重金属尤其是镉中毒引起的。1968年开始,患者及其家属对金属矿业公司提出民事诉讼,1971年审判原告胜诉。被告不服上诉,1972年再次判决原告胜诉。 在初期,这种抗议和索赔就遭遇日本政府和企业同时踢皮球的窘迫。当时日本环境省的官员一味地用“很多人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舒服,你所说的病症都看不出来,所以还不能说是公害病”这样的说辞进行搪塞,没有政府的支持,企业也不会多管。而对个人病患者的赔偿和救济方面,在一开始主要由日本厚生省和当地政府来完成。但1973年,被害者们和排污企业达成了一项谅解,企业方面开始对患者和潜在患者进行救济。这样,“痛痛病”的受害者可以从日本政府那里得到医疗费、残疾补偿费、疗养费等补偿,而排污企业则会支付赔偿费、医疗费、入院费、医疗看护费、温泉疗养费等。 受“痛痛病”事件的影响,1970年,日本在《公害对策基本法》(现《环境基本法》)中增加了有关土壤污染的内容,并且在当年12月25日公布了《农用地污染防止法》,1971年6月5日开始实施。该法要求,为了预防、清除和合理利用遭受特定有害物质污染的农用地,要采取必要措施。该法针对以下三种特定的有害物质,即镉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都道府县知事在确认农用地遭受这些特定有害物质污染后,要将农用地指定为“土壤污染对策地区”,制定治理计划。都道府县知事和市町村长要根据计划,采取清除污染土、添加客土、改变水源、转作他用等措施。除此而外,农林水产省还推广植物净化技术,种植能够高效吸收镉的植物,吸收土壤中的镉,另一种方式是推广实施“灌水管理”,即在水稻抽穗时期前后,在水田灌满水,遏制水稻吸收镉。对于大米之外的农作物,包括大豆、小麦、蔬菜等,也通过植物净化,减少镉的浓度。政府还鼓励农民改种不易吸收镉的品种,使用改良土壤的器材遏制镉浓度,开发新的不易吸收镉的品种等。从1971年到1974年,富山县根据《农用地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严密调查,将神通川两岸1500平方千米土地指定为对策地区,消除污染之后才能解除其对策地区的身份。农林水产省一直对国内生产大米的一些重点地区实施调查。镉浓可能较高的大米产区,即使是自家消费而非出售的大米,也会被调查分析。与销售米一样,如果超过了《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值,会同志生产者不要食用,翌年栽培是要采取“灌水管理”等降低镉含量的措施。 1970年7月,厚生省微量重金属调查研究会指出,镉浓度不到1.0mg/kg的糙米(精米为0.9g/kg)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当年10月,厚生省根据《食品卫生法》,将镉的标准定为“糙米1.0mg/kg以下”,此后,禁止镉浓度在1.0mg/kg以上的糙米流通和销售。日本人吸收的镉40%来自大米,所以设定了大米的标准值之后,取得了很好效果。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从2008年7月开始重新评估了镉对健康的影响,2010年4月,将该标准改为“糙米和精米0.4mg/kg以下”,2011年2月开始实施新标准。根据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食品健康影响评估,近年来,日本人的饮食生活发生变化。人均大米消费量与1962年顶峰时相比,已经减少一半,因此日本人的镉摄取量随之不断减少,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也降低了。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定的每周镉摄取量每千克体重7ug,这是基于十分安全的标准。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出,目前,日本几乎没有人摄取的镉超过暂定允许每周摄取量,即使神通川地区也没有超标现象 回顾公害历史,日本谈及经验:发生问题的责任在企业,而受害者和企业的个别谈判往往效率都很差,社会成本很高,最终都需要政府介入。政府应该提前用立法的方式进行引导,最终让受害者和企业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1968年开始,患者及家属对金属矿业公司提出民事诉讼,1972年审判原告胜诉。在这个漫长的诉讼的过程中,日本政府制定了《公害基本法》,并于次年获得通过。《公害基本法》把大气、水源、噪音、震动、地震、恶臭确立为公害。1970年,又将土壤增补位公害,并制定了《农耕地污染防治法》,对土地污染的防治,对农用地和农作物作了相关规定。 此后,由镉污染受害者自发成立的公民社团,简称协议会,每年都对神冈矿山的镉污染程度进行调查。按协议会的规定,除了当地居民,国内各领域专家、学者都可申请加人。调查团分为水源调查组和土壤调查组,调查团可以检查工厂的每一道工序,包括排污口和污水净化设施。调查之后,双方坐在一起对话。 由于公众热情参与,不间断地对企业进行监督,矿业公司每年都作公害报告,主动告知神通川河水的镉污染程度。经过数十年的监督,神通川河水里的镉含量如今已经降低到接近自然水平。 神通河盆地换土工程1979年启动,费用由三井金属矿业公司、中央政府和富山县政府分摊。日本富山县2012年3月17日举行仪式,庆祝镉污染农田换土工程在开工33年后终于完工。整顿工程耗资407亿日元(约合3.4亿美元),覆盖神通河盆地863平方千米农田。当年的镉污染土壤如今完全更换,农户可在河边安全种植作物。共同社报道,这里种植出的未经打磨水稻中,镉含量降至亿分之八至亿分之九,低于亿分之四十的安全标准。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经验搬运工
应吉演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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