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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描述
2014年8月3日,美国俄亥俄州第四大城市托雷多(Toledo)一家自来水厂检测出毒素,导致50万人饮水困难。当地时间2日凌晨,该市一家自来水厂检测出供水系统感染了一种可能源自于邻近伊利湖中水藻的毒素,检测出2个样本中含有的微囊藻毒素超标。州长卡西克立即宣布托雷多所在的卢卡斯县和邻县伍德县进入紧急状态,并在下午3点左右将范围扩大至富顿县。托雷多市告诫居民不要饮用自来水,并且不要试图通过煮沸来消毒,那样将令毒素浓度升高。警示令还要求家长不要让儿童洗澡,另外宠物也不应饮用此水。据了解,此次俄亥俄州生活用水发现毒素可能是由于当地水源起的。这已不是伊利湖水藻泛滥第1次影响居民用水,一年多以前,托莱多东部一个小镇就曾有2000多居民的供水安全受到影响。
(二)危害与影响
据当地媒体报道,伊利湖的藻类一般在夏季暴发,原因是湖水富营养化,而这些营养物质大多来自于农场和草地的化肥。20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伊利湖的藻类暴发十分频繁,但随后的20年里,藻类大量繁殖的情况有所减缓。原因是在20世纪70年代,藻类繁殖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引起了高度关注,美国和加拿大政府经协商后,共同限制了进人湖区的磷元素总量。美国政府在此期间花费了611亿美元治理污染,另一个名为国家净水基金的政府项目已投资了500亿美元以更新净水处理系统。据“蓝色循环”网站报道,近年来,由于北俄亥俄州的农场大量使用磷元素化肥,外来斑马贻贝的入侵以及春季强降雨,藻类暴发已经回潮。据美国海洋学协会预测,今年这次是自2000年以来的第四严重的藻类暴发。据美国环境保护署表示,将这些毒素从饮用水系统中清除是十分困难的,甚至连检测都十分困难。有关专家正在商讨如何解决有毒藻类的“复苏”问题。他们提议限制进入伊利湖的磷元素总量,以及过滤水中的微生物毒素。例如在2012年的《环境研究》期刊中就提到,用沙子过滤水中的细菌,以降低微生物毒素。据“环境改善”网站报道,美国环保署将有毒藻类暴发视作全美的“主要环境问题”。在环保署的全国湖泊评估报告里提到,美国有超过12万个10英亩①以上的湖泊可能生长着有毒藻类,占美国湖泊总数的三分之一。不止美国,在很多国家,如中国、日本、巴西,以及澳大利亚,有毒藻类暴发已经成为了“21世纪对健康具威胁的因素之一”。
藻类(比如水华蓝藻)污染所带来的主要危害是有毒蓝藻细胞破裂后向水体中释放多种不同类型的藻毒素,而微胞藻类毒素是严重的毒素之一,它是一种肝毒素,是肝癌的强烈致癌因素。据研究表明,水华蓝藻的次生代谢物微胞藻类毒素具有热
稳定性,加热煮沸都不致丧失毒性。而且研究表明,在同一条件下,随着温度的升高,微囊藻也随着生长,微囊藻的总藻毒素质量的浓度也呈现增加趋势,但其佳产毒温度为20℃左右。此外,当正常的微囊藻细胞遭到破坏,死亡以后就会释放出微囊藻毒。因此通过加热将微囊藻毒素去除是不可能的,即使是自来水处理工艺的混凝沉淀、过滤、加氯,也不能将其去除。除此之外,微胞藻类毒素还具有水溶性,易溶于水、甲醇或丙酮,不挥发,化学性质相当稳定。
(三)应急处置
俄亥俄州宣布受影响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以后,州长约翰·卡西奇表示,短时间内还无法确定水质安全警告会持续多久,以及毒素是如何进人生活用水的。但政府正在全力保证托莱多市及周边地区的水和其他重要物资的供应,并已针对水质安全问题短期无法解决制定了更多的供应解决方案。
伊利湖是托莱多地区的主要水源。俄亥俄州应急行动部门发言人说,伊利湖的水华是平常现象,尤其在夏季。托莱多官员提醒,饮用受污染水可影响肝脏,导致腹泻、呕吐、反胃、麻痹或头晕,而且烧开水不仅不会破坏毒素,反而会致使毒素浓度增大。州长办公室说,这些水不能用于饮用、冲泡婴幼儿配方奶、制作冰块、刷牙或制作食物,也不要给宠物饮用,但可用于洗手和成年人淋浴。疾病控制中心还建议有肝病的居民以及儿童要避免用自来水洗澡、刷牙。
水源可能染毒的消息传出后,居民们蜂拥赶至超市购买瓶装水,结账处排起数十人的长队,很多商家设置了每人限购箱数,但即便如此,存货也很快就告罄。一些商场抢购场面火爆,当局派出警察前往维护秩序。另一些未能如愿的民众开车北上密歇根州才买到瓶装水。供水系统独立于科林斯水厂的邻近地区的消防站和教堂等公共场所,开始向携带容器前来的民众免费供水。
九、分析启示
毒素(Tox)是指生物体所生产出来的毒物,这些物质通常是一些会干扰生物体中其他大分子作用的蛋白质,一般分为真菌毒素、生物毒素、细菌毒素等,其中对食品安全影响广泛的为真菌毒素及生物毒素,在我们上文所收集到的毒素中毒案例也均集中在真菌毒素及生物毒素两个大方面,对于如何有效监管涉及到的该类农产品、水产品需要多方的努力,从政府监督管理、生产经营者以及媒体、消费者的全力配合,才能使毒素对人民的健康影响减少到低程度。
(一)真菌毒素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1.危害
真菌毒素是真菌在生长过程中产生的引起人和动物病理变化和生理变态的有毒代谢产物。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作物易受污染的真菌毒素主要有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富马霉毒素(Fumonisins)、脱氧瓜萎镰刀菌醇(Deoxynivalenol)、赭曲霉毒素(Ochratoxin)和玉米赤霉烯酮(Zearalenone)等,这些真菌毒素既可在粮食作物生长期间产生,又可在收获长,微囊藻的总藻毒素质量的浓度也呈现增加趋势,但其佳产毒温度为20℃左右。此外,当正常的微囊藻细胞遭到破坏,死亡以后就会释放出微囊藻毒。因此通过加热将微囊藻毒素去除是不可能的,即使是自来水处理工艺的混凝沉淀、过滤、加氯,也不能将其去除。除此之外,微胞藻类毒素还具有水溶性,易溶于水、甲醇或丙酮,不挥发,化学性质相当稳定。后的藏过程中形成。由于这些真菌毒素毒性高,其中某些毒素甚至对人和动物具有致癌致致畸作用,属于高危险物质,它们对粮食的污染极大地影响到这些粮食产品的经济价值并对人畜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其中又以黄曲霉毒素为主要。已发现黄曲霉毒素至少包含有黄曲霉毒素B1、B2、G1、G2、M,、M,、P、Q、H1、GM、Ba、G2及毒醇等20种左右结构相似化合物,黄曲霉毒素B,、B2、G、G2、M,及M,是粮食和食品中黄曲霉毒素主要存在形式,其中黄曲霉毒素B,的毒性和致癌性强。1993年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质,其作用的靶器官主要为肝脏,可引起人类和动物的肝脏病变和致癌,黄曲霉毒素是由黄曲霉、寄生曲霉、集蜂曲霉和溜曲霉等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二次代谢产物。几乎所有寄生曲霉均可产生B组和G组黄曲霉毒素,而黄曲霉则只有50%菌株产生黄曲霉毒素,且只能产生B组黄曲霉毒素。人类摄人被该毒素污染食品可诱发原发性肝癌、胃癌及肺癌等,致癌所需时间短仅为24周;乙肝病毒携带者接触黄曲霉毒素后,引发肝癌的几率是一般人的60倍。由于黄曲霉毒素可以在农作物生长、收获、晾干、加工和储藏的任何环节产生,因此极易污染花生、玉米、大米、大豆、食用植物油、饼粕及饲料等农产品,并由此直接进入食物链,造成淀粉类食品、动物性食品如肉、蛋、奶等的连锁污染。目前甚至在油料种子、干果、调味品、发酵产品、中药材及酒等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中发现了黄曲霉毒素。
黄曲霉毒素是剧毒物质,属肝毒素,除抑制DNA、RNA合成外,也抑制肝脏蛋白质合成。黄曲霉毒素有极强致癌性,尤其是B,的致癌性强,其致癌力是奶油黄(二甲基氨基偶氮苯)的900倍,比二甲基亚硝胺诱发肝癌的能力大75倍,此3,4-苯并芘大4000倍。它主要诱使动物发生肝癌,也能诱发胃癌、肾癌、直肠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的癌症。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吸烟者等,当黄曲霉毒素进入体内时可发生协同作用,使发生原发性肝癌倾向明显增高,它是目前公认致癌性强物质之一。鉴于黄曲霉毒素对具有人类巨大危害性,我国对其在食品中含量已有严格规定,其中,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高允许量为5ug/kg。FDA规定用于人类消费食物黄曲霉毒素B1水平为20μg/kg,牛奶为0.5μgkg,大多数动物饲料黄曲霉毒素B,水平在20g/kg~300ug/kg之间。联合国有关组织(如WHO、FA0及UNEP等)多次组织调查并提出控制标准。1995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高允许浓度为15ug/kg,婴儿食品中不得检出;欧盟国家规定更加严格,要求人类生活消费品中黄曲霉毒素B,含量不超过2ugkg,总量不超过4ug/kg。
黄曲霉毒素可引起动物胆管上皮细胞增生及脾、肾、睾丸、大脑、神经系统病变。黄曲霉毒素还具有抑制免疫的特性,这可能与其对蛋白质合成的抑制作用有关。黄曲霉毒素对植物、微生物、两栖动物、鸟类、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昆虫等都有毒害作用。
2.防控措施
霉菌毒素的可行性控制措施必须分两个阶段完成:阻止霉菌生长和霉菌毒素产生(防霉);去除饲料中存在的霉菌毒素(脱毒)。综合的防霉措施包括培育防霉的作物品种、在谷物收获和储存过程中控制温度和湿度以及使用防霉剂防止霉菌的生长。如果在采购的时候饲料原料中已经存在毒素,则需要采取措施消除饲料中霉菌毒素对动物的危害,可供选择的手段包括物理清除、化学解毒、霉菌抑制、生物控制和使用吸附剂。霉菌及其毒素对粮食的食用安全性构成了极大的危害,对于种植、储存及加工环节生产经营者,必须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1)防霉
霉菌毒素是由霉菌产生的,也是霉菌对养殖业造成威胁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控制霉菌毒素,防止霉菌污染饲料原料才是根本。控制霉菌生长的方法包括:农田中防霉菌和毒素感染。要正确收获、干燥和存储谷物,消除存藏中毒素产生的有利条件。严格控制存储条件,如水分、氧气和温度。对谷物进行干燥是饲料原料防霉的关键步骤,如果不能将饲料原料的水分控制在标准以下,那么在存储过程中创造一个厌氧环境对于防霉是非常有效的。防霉是预防粮食被霉菌及其毒素污染的根本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好霉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的问题。其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
①在农业生产环节,要改变旧的生产习惯,小麦稻谷及豆类要及时收割、打碾、整晒,玉米要采用站杆扒皮、搭架晾晒、烘干等方式,尽快降低水分含量。要尽可能降低脱粒过程对粮谷籽粒的损伤,减少霉菌侵入粮粒而繁殖的机会。育种部门应将作物的抗霉性作为选育优良品种的条件之一,推广应用抗霉性强的粮食新品种。
②收购环节要注意做到严格按国家标准收购粮食。在入库前还要视粮质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晒,使水分含量降至安全水分标准以下。杂质和不完善粒是虫害和霉菌的携带体,要尽可能地予以清理,为安全储粮打下好的基础。
③储存环节要严格控制粮食的水分含量和温度,粮谷类水分含量应控制在13%以下,油料类应在8%以下。储粮仓库的相对湿度对粮粒的水分含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储粮前仓库要清洁干燥,并根据粮温、库温、外温及相应的湿度采取通风、降温、降水措施。冬季利用自然低温冷冻,可收到降温、降水、杀虫几方面的效果,是我国三北地区值得推广的储粮方法。降温、降水后及时密闭压盖,可使粮食保持较长时间的低温状态,减缓粮堆外温及湿度对粮食温湿度的不利影响,以便安全过夏。大多数霉菌繁殖的适宜温度为25℃~30℃,在0℃以下或30℃以上,不能产毒或产毒力减弱。所以,只要控制好粮温,水分又在安全范围内,粮食生霉的可能性比较小。由于大多数霉菌生长繁殖需要氧气,因此,密封状态下缺氧贮粮以及充氮贮粮也被认为是有发展前景的抑霉储粮方式之一。当粮堆生虫、漏雨、返潮等情况出现时,由于粮温升高与水分含量增大,会使霉菌繁殖。因此,经常检查粮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2)去霉
粮食被霉菌污染并产生毒素后,为减轻经济损失,保证食用安全卫生,应将毒素破坏或去除,有效而实用的方法有:
①去除霉粒法:霉变粮粒与正常粮粒在色泽、比重、形态等方面有较大差异,故可用机械风选、色选、人工挑选及盐水浮选的办法将霉变粒去除。浮选小麦时,盐水比重为1:18,浮选元麦时,盐水比重为1:16
②机械加工法:受污染的大米,因毒素集中在米糠中,可通过碾轧加工去除糠粉,降低精米中的毒素含量;受污染的小麦、玉米类粮谷,毒素集中在皮层和胚部,采用碾剥制粉技术,可将皮、胚与胚乳较好地分离,如此制得的成品面粉中毒素含量会大程度地减少。如将受污染玉米制成淀粉,由于加工过程使用了剥皮去胚及多次加水浸提,脱毒效果更好。
③植物油精炼法:油料种子污染黄曲霉毒素后,榨制的油中含有毒素。黄曲霉毒素在碱性条件下,可使其结构中的内酯破坏形成香豆素钠盐,后者溶于水,加碱精炼后再用水洗可将毒素去除;物理吸附法也可去除植物油中毒素,方法是在油中加入活性白陶土或活性炭等吸附剂,然后搅拌、静置、分离、毒素即被吸附而去除。据报道,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植物油经用强紫外光照射,也可使毒素降解而去毒。
④发酵去毒法:污染了霉菌毒素的粮食,经发酵制成饴糖、酒、醋或酱油后,可去除大部分霉菌毒素,而以制醋和酱油效果好。
⑤稀释法:粮食污染霉菌毒素无法用其他方法去毒时,可将好粮与其混合,将毒素含量稀释,稀释比例应以动物试验不致引起急性中毒症状的含量为宜。过去的二十几年中,众多研究者研究霉菌毒素的生物学应用和对人和动物的危害。它们的致癌、致畸性和毒性对人畜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但这些危害目前还较难评估。因为人们对于食品和饲料安全性的日益关注,迫使饲料工业和养殖户提高对霉菌毒素的警惕和预防,也促使人们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方法来改进作用的栽培、收获和储存,以及处理和利用已发生霉变的饲料。但是从饲料中完全消灭霉菌是不可能的。基于这一原因,我们必须要改进我们处理霉菌毒素的方法,不断开发和使用新型的、更广谱、更高效、选择性更高的霉菌毒素吸附剂,防止其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
3.政府部门加强监督
农业部、科技部相继立项相关研究和污染调查,并分别在2005年和2011年发布和修订了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制定了真菌毒素的检测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真菌毒素对健康的危害。此外,在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投入更多监管力量是食品安全治理的保障。
①加强对产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控。通过降低原料种植阶段污染率、加强生产阶段水分控制和霉粒挑选、控制储藏运输环境湿度等控制措施,将黄曲霉毒素超标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
②加大对产品的抽样和黄曲霉毒素检测力度。扩大抽样范围,提高样品代表性,并根据检测值对黄曲霉毒素控制体系进行适当调整,保障产品质量。
③建立具有代表性、连续性、权威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过实施项目计划,客观、真实地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状况,为**决策、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及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提供基础数据。
④在政府完善和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的过程中,逐步建立权威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技术研究、标准制定、人员培训、监测计划牵头及与国外交流的窗口,为国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
4.消费者应加强认识,提供防范意识
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食用霉变食品,轻度污染的粮食及其他食品,可以用一些简单的方法将毒素破坏掉或除去。日常生活中可以用以下方法去毒:
(1)挑选法。剔除霉变粮粒,因毒素主要集中在霉变的粮粒中,凡表面长有黄绿色霉菌,或破损皱缩、变色、变质的花生和玉米,都有可能污染黄曲霉毒素。在食用前应仔细挑选,剔除霉变粒。
(2)搓洗法。如稻米中污染黄曲霉毒素主要分布在米糠层内,因此,在大米蒸煮之前,反复加水搓洗,直到水清为止,可以除去大部分黄曲霉毒素。
(二)生物毒素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常见生物毒素包括河豚毒素、贝类毒素、藻类毒素等,他们往往富集在水产品中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广泛的影响。
1.危害
河豚毒素(TTX)是一种毒性极强的低相对分子质量神经毒素,广泛存在于河豚鱼、卷贝、蓝斑章鱼、虾虎鱼、海星、蝾螈等众多生物之中,并可通过食物链富集等途径,污染其他水产品,故每年都有中毒死亡事件的报道,给人类的健康构成了极大的潜在危险,迫切需要通过严格的检测加以控制。
早的生物检测法是20世纪40年代Ka0基于一定重量的小鼠经腹腔注射河豚毒素(TTX)后其死亡时间的倒数与TTX剂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而建立起来的方法。此法测得的毒力以鼠单位(mouse unit,MU)来表示,并规定使20g小鼠皮下注射0.2 mLTTX溶液,l0min死亡的剂量为1个鼠单位。这种方法因操作简便但重复性差、费时费力且受到共存的氨基酸和无机离子的影响导致结果显著偏低,使它的缺陷非常突出,检出限量0.15pg/mL。
贝类中毒是由一些浮游藻类合成的多种毒素而引起的,这些藻类(在大多数病例中为腰鞭毛虫,可引起赤潮)是贝类的食物。这些毒素在贝类中蓄积,有时被代谢。我国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曾多次发生贝类中毒,导致中毒的贝类有蚶子、花蛤、香螺、织纹螺等常食用的贝类。有毒藻类主要为甲藻类(Dinoflagellate),特别是一些属于膝沟藻科(Gonylaecae)的藻类。毒藻类中的贝类麻痹性毒素主要是石房蛤毒素(Saxitoxin)。该毒素为白色,易溶于水,耐热、胃肠道易吸收。其相对分子质量为299,石房蛤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在相对分子质量较小的毒素中为毒性较高者。对人经口致死量约为0.54mg~0.9mg。
其中有20种毒素,即使食入少量的毒素,也会引起神经系统的疾病,包括:颤抖、兴奋及唇、舌的灼痛和麻木感,严重时会导致呼吸系统麻木以致死亡。毒素存在于世界范围之内,包括美国东西两岸。特别是在阿拉斯加有着携带大量PSP毒素的动物。有趣的是,现已在鲐鱼内脏中,龙虾及许多蟹类中也发现了贝类毒素。这类毒素同时产生胃肠系统及神经系统病毒的症状,包括短时间失忆,即健忘症。严重时也会引发死亡。食用了被污染的贝类可以产生各种症状,这取决于毒素的种类、它们在贝类中的浓度、和食用被污染贝类的量。在麻痹性贝类中毒的病例中,临床表现多为神经性的,包括麻刺感、烧灼感、麻木、嗜睡、语无伦次和呼吸麻痹。
蓝藻毒素的基本结构是由7个氨基酸组成的环状多肽,也称7肽单环肝毒素,由于多肽组成中氨基酸种类的变化,导致该类毒素呈多样性。在能够购买到的贝类中含量比较大的标准毒素只有3种类型,即MCYST-LR、RR和YR;前两种是“水华”中经常检出的两种毒素。因此,分析方法的建立常常也主要是针对上述两种化合物。目前,蓝藻水华及毒素已列入微生物和有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
城市化和工农业的发展,出现了水体环境的污染和富营养化,带来水产品的污染,沿海赤潮不断发生,引起贝类的毒化和鱼类大量死亡,间接对人类造成极大的危害。现在,全世界每年由有毒鱼、贝类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都超过2万起,死亡率为1%。我国每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大部分是由食用水产品引起的。
2.防控措施
在我国,福建省东山县、广东省大亚湾及台湾省近年都发生因食用染毒贝类而引起多人中毒或死亡事件。我们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生物毒素类水产品采取措施:
(1)建立定期监测制度
建立具有代表性、连续性海域及水产品的监测计划,如定期对贝类生长水域采样进行显微镜检查,如发现水中藻类细胞增多,即有中毒的危险,应对该批贝类作毒素含量测定。各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要加强对贝类的监测,防止富含贝类毒素的水产流入消费环节,确保人们身体健康。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疾病的监测,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的要及时上报。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和及时报告病例的准备。
(2)建立毒素安全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告
一般来说,毒素对鱼类没有明显的毒性作用,这种毒素不能通过加热、冷藏或晒干等办法清除,所以HACCP等质量安全体系不能控制生物毒素对人类的危害,需要尽快进行水产品可能导致中毒的统计分析及它是否被毒素污染的定性危害评估,进行生物毒素中毒案例的样品收集分析,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生物毒素安全预警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规范信息发布的制度和程序,及时预报和控制含有毒素水产品的流通、食用。
(3)做好卫生宣教,介绍安全食用贝类的方法
消费者科学知识的匮乏造成不当的市场需求信息,诱导了生产企业为迎合这种需求而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因此,政府有关部门、科教单位和媒体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让普通市民了解熟悉食物消费的科学知识。如,贝类毒素主要积聚于内脏,如除去内脏、洗净、水煮,捞肉弃汤,可使毒素降至小程度;而对于一些鱼类要减少进食,如珊瑚鱼,不要进食鱼的头、肝、生殖部分、肠及卵等含毒素较多的部位。
除上述针对真菌毒素及生物毒素的防控措施以外,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才能使毒素对人民的安全健康风险影响减少到低程度:
(1)加强诚信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所以,有必要根据出现的问题加以完善和强化相关法律,以有效制止和打击食品原料、生产、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食品分段管理的现状,对食品链条中所有参与的从业人员开展道德责任的宣讲活动,使从业者既要追求经济利益,更要遵守做事的道德底线和有关法律法规,形成讲诚信、讲责任的强大舆论氛围。我国关于
食品安全的立法已日益完善,法律只有被大家了解和掌握,才能够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进一步强化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控制,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性制度
很多食品或食品原料均来自于农产品,这些食品或食品原料在食品链中流通时,由于食品本身的特性、食品链前端(例如生产环节和加工环节)的影响以及食品异地生产、加工或消费的趋势等诸多因素,导致食品在流通消费领域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增多。因此,严格控制与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对于确保人类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已经建立起危害食品的可追溯制度。欧盟的《食品法》规定,食品、饲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家畜以及与食品、饲料制造相关的物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阶段,必须确立可追溯性系统。
(3)联合生产经营者与媒体,开展综合防治
借鉴学习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时的应对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和查处相关责任人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暴发的原因,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媒体监督所制造的强势舆论效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产品质量事件处理中,应发挥媒体的正面作用,立即查封有害产品,杜绝产品危害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经验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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