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微信:
业务邮箱:1211616850@qq.com
背景信息 据悉,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安徽省定远县“徽祥”企业在生产加工野山椒凤爪过程中使用双氧水事件,抽检其样品发现双氧水残留量达550mg/kg;同时报道了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对市售60哥品牌泡椒凤爪排查的结果,发现其中10个品牌产品生产中可能使用双氧水。随后,北京媒体曝光了本地双氧水泡制猪蹄的事件,使双氧水话题持续发酵。 专家解读 1.双氧水具有强氧化性,常作为消毒剂使用。 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强氧化性,其水溶液可用于医疗、环境和食品表面消毒。医用双氧水的使用浓度通常为3%,用于伤口表面消毒。双氧水作为消毒剂列在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卫办监督发〔2010〕17号)中。 2.双氧水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 2011年9月30日,原卫生部在针对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919号)中明确规定,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7种物质已列入《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年版)》(卫办监督发〔2010)17号),可以作为食品用消毒剂及其原料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管理。2011年11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米甲酸丙酯等33种(2011年第156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号公告)规定,双氧水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GBT23499-2009《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明确了过氧化氢的检测方法。 3.高浓度双氧水具有腐蚀性。 据香港食物安全中心2003年3月12日关于食物中使用双氧水的风险简讯报道,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曾于1965年、1973年和1980年分别评估了双氧水的安全性问题。委员会认为,人体内的肠道细胞过氧化氢酶可以分解双氧水,摄入少量的双氧水不会出现中毒危险。摄人浓度3%的双氧水一般不会导致严重中毒,但可引起呕吐、黏膜轻度不适以及口腔、咽喉、食道和胃部的不适,摄人较高浓度时(如超过10%)的双氧水会灼伤黏膜和肠道黏膜。 专家建议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诚信生产,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使用双氧水,不得用作食品加工助剂,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根据“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919号)”规定,双氧水可以作为食品用消毒剂使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应结合企业标准及生产工艺,对产品中检测出的残留过氧化氢进行客观判定。 我们是“实践经验”的 搬运工 我们是“上海经验”的 搬运工 九年专业经验 2014—2022 九年磨一剑 上海进博会、陕西十四运、昆明COP15等 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演练经验 数十场省Ⅱ级 近百场市Ⅲ级 三百余场县Ⅳ级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实战演练经验 数百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经验 十二项技术zhuanli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大数据平台》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应急保障决策系统》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致病原因智能化分析系统》 《防范食品源恐怖威胁应急处置平台》 《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应急评估系统》 《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及辟谣平台》 《食品安全应急平台》 《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平台》 《药品安全应急平台》 《疫苗质量安全应急平台》 《智慧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桌面推演电子沙盘系统》 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经验搬运工
应吉演练日报
应吉演练周刊